将声音轨道添加到幻灯片显示时,当幻灯片显示启动并播放到结尾,或者到达幻灯片显示的结尾时(取决于哪个时间更长),音频开始播放。根据您的需要,您也可以选取使音频只播放一次、循环播放或前进播放然后后移。

作为声音轨道添加的文件,总是是从开始处播放。

若要添加声音轨道:
  1. 在工具栏中点按“检查器”,然后点按文稿检查器按钮。

  2. 点按“音频”按钮。

  3. 执行以下一项操作:

    若要从 iTunes 资料库添加歌曲或播放列表,请点按“iTunes 资料库”。查找您想要的歌曲或播放列表,然后将它从媒体浏览器拖到文稿检查器中的音频池。注:如果您对 iTunes 中的播放列表进行了更改,则此更改不会反映在声音轨道中,直至您再次添加播放列表。

    若要从 Finder 添加音频文件,请将音频文件从桌面拖到文稿检查器中的音频池。

  4. 若要在运行演示文稿时反复播放歌曲或播放列表,请从音频池旁边的弹出式菜单中选取“循环”。

  5. 若要在操作幻灯片显示时试听歌曲,请点按音频池下面的播放按钮。

当您向幻灯片显示添加媒体文件时,如果您将文稿传输到另一台电脑,请确定这些媒体文件可用。存储文稿时,请确定在选取“存储”或“存储为”后选择“存储”窗口中的“将音频和影片拷贝到文稿”。(如果您没有看到此选项,请在“存储”栏旁边点按显示三角形,然后点按“高级选项”。)

同时请留意,有些媒体文件受版权法保护。某些下载的音乐也可能只能在下载的那台电脑上播放。确定您正在使用的电脑拥有播放幻灯片显示中包含的所有媒体文件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