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将音频(音乐文件、iTunes 资料库中的播放列表,或任何其他声音文件)添加到 Keynote 文稿中。

Keynote 接受任何 QuickTime 或 iTunes 文件类型,包括以下类型:

  • MOV

  • MP3

  • MPEG-4

  • AIFF

  • AAC

同时请留意,有些媒体文件受版权法保护。某些下载的音乐也可能只能在下载的那台电脑上播放。确定您正在使用的电脑拥有播放幻灯片显示中包含的所有媒体文件的权限。

当您向幻灯片显示添加媒体文件时,如果您将文稿传输到另一台电脑,请确定这些媒体文件可用。存储文稿时,请确定选中“存储”窗口中的“将音频和影片拷贝到文稿”。(如果您没有看到此选项,请点按“存储”栏旁边的按钮以显示整个“存储”窗口,然后点按“高级选项”显示三角形。)

若要查找如何在幻灯片显示中添加声音或视频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主题: